亏大了!该平台被控盗用腾讯商标赔偿5000万
2023-01-09 09:06:43
栏目 : 移动互联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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近日,在“隆耀(天津)电子商务有限公司”“链上之城”应用程序中使用“腾讯”视频相关商标被法院认定侵权的同时,法院还表示该平台存在“腾讯”视频电视剧擅自播出行为。
据悉,法院在一审中责令该公司停止侵害“腾讯”享有的“腾讯”视频相关商标和不正当竞争行为,赔偿5000万元。
根据判决书,原告控告被告未经许可运营的“连锁上传城”应用在线视频播放服务使用与原告注册商标相同或类似的标识。被告实施的涉嫌侵权行为造成“腾讯视频”相关商标混淆误认、腾讯视频应用用户流失、经济损失等损害,对原告造成较大损害和不良影响。
据法院透露,隆耀公司是“连锁公寓”应用程序的开发者。隆耀公司对与涉案商标相同的服务使用相同的标识,侵犯了腾讯数字公司、腾讯计算机公司以及腾讯技术公司享有的注册商标专用权。
最终本案判决结果:自本判决生效之日起,隆耀(天津)电子商务有限公司立即停止腾讯科技(深圳)有限公司、深圳市腾讯计算机系统有限公司、腾讯侵犯数码(天津)有限公司享有的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及不正当竞争行为,并赔偿后者的经济损失和维权合理支出共计5000万元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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